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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中医院玻璃水银体温计采购项目-议价公告

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05-23

  根据工作需求,我院将对玻璃水银体温计”耗材进行议价采购,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或制造商报名参加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  

  一、项目概况  

  采购项目编号:HNSZYYYGB-2023-009 

   二、项目情况  

     1、采购方式:议价  

     2、项目需求清单:   

序号 

名称 

适用范围 

数量 

单位 

单价(元) 

总价(元) 

1 

玻璃水银体温计 

腋下测量;三角形;35~42°C; 

4000 

 

5 

20000 

  3、本项目不指定产品品牌,单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,总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  

    4、实际产品的信息,供应商必须在满足医院采购需求的同时以医疗器械注册证/备案凭证/说明书为准。  

    5、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,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禁止转包或再分包。  

    三、供货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:(列目录表,按下文顺序排版资料,打页码,正反面打印,以下资料如有按国家相关规定不需要具备,无法提供的,请出具相关说明凭证。)  

    (一)报名产品目录,包括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生产厂家等信息。  

    (二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,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(公告附件1),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公告附件2);  

    (三)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)。(提供“一照三号”或“一照一码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);  

     注: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  

    (四)参加本项目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,提供声明函 【公告附件3,工作人员将参考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://www.gsxt.gov.cn)等系统的查询信息进行复核】  

    (五)参照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、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  

    1.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明: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或者虽为注册人/生产企业但在其住所及生产地址以外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的,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,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响应产品(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  

    2.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:产品属于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,(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  

  3.所响应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证明:产品属于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,生产范围须覆盖响应产品(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  

    (六)所响应产品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保障的证明:追溯到生产厂家的逐级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,以及参与授权各环节上所有企业的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(三类医疗器械)/备案登记凭证(二类医疗器械)(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  

    (七)《项目采购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》(公告附件4)。  

    (八)报名时材料查验通过不代表采购会议资格审查的合格或最终通过。  

    (九)产品报价单(用注册证名称)、包装规格、产品实物(在谈判时提供,报价单格式见附件5)  

  四、议价 

  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0526上午9:00(北京时间)超出此日期不再受理,整套资料最迟于2023年05269:00递交,超出时间提供的资料不再接收。  

  五、开启 

  (一)、时间:2023年0526900分(北京时间) 

  (二)、地点: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37号江畔九号二楼省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 

  六、公告期限 

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。 

  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 

      称:海南省中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            

      址: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北路37号江畔九号二楼             

  联系方式:陈工,0898-65321153 

   C:\fakepath\玻璃水银体温计采购项目附件.docx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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